找回密码
 注册
搜索
楼主: patricia

一定要學会做到无人相、无我相、无众生相、无寿者相

  [复制链接]
永伏 发表于 2015-2-25 00:37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通过學習,也令弟子更坚定了,弟子也一定要以    師父為榜样,要效法   常不輕菩萨,首先是要端正自己的發心,要繼續的净化自己,消除分别和我慢,要學会禮敬一切眾生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vls 发表于 2015-2-25 06:07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正如    師父聖密龍講所开示的,在修行中一定首先是要破除自己分别心,也就是要學会做到无人相,无我相,无眾生相,无寿者相,如果自己不自覺的在着相,那么自己的修行,其实可能也就是有我,还没有真正的能够逹到人我一体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vls 发表于 2015-2-25 06:07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 1# patricia

一定要學会做到无人相、无我相、无众生相、无寿者相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vls 发表于 2015-2-25 06:09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弟子体会,其实    師父就是在以自己的行持,在效法着   常不輕菩萨的行持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vls 发表于 2015-2-25 06:12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正如    師父所开示的,要将自己身上的清净之光,这一个光能,轉化為其他的物质能量。
弟子体会这首先就是要如  常不輕菩萨那样,學会做到禮敬所有眾生。
因爲在他的眼里,所看到的是眾生本据的佛性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vls 发表于 2015-2-25 06:15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弟子体会,之所以称之為功德,也就是自己因爲忍,而摆脱了负能量的羁绊,承担了眾生的共業。也是在學会做到无我。
这也正如    師父在聖密龍講中所开示的, 常不輕菩萨对四眾的禮拜贊嘆,这也是在修忍辱行門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vls 发表于 2015-2-25 06:17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要把以往用来做凡夫思维的时間,都彻底的挤干净,用来學法,正如  常不輕菩萨的行持,当自己能够抱着“汝當作佛”这一思想,那么那些凡夫的業思,可能也会轉化。
关要还是要做好禁思和禁語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vls 发表于 2015-2-25 06:18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師父在聖密龍講结尾处,也講到,正法的弘扬,就是“為眾生服务,為人民服务”。
弟子也要牢牢記住,因爲所有的修行,一切都是為了度眾生的需要,这也是一定不可以着相,不可以有我的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信心 发表于 2015-2-25 06:54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一定要學会做到无人相、无我相、无众生相、无寿者相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信心 发表于 2015-2-25 06:58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師父在聖密龍講结尾处,也講到,正法的弘扬,就是“為眾生服务,為人民服务”。
弟子也要牢牢記住,因爲所有的修行,一切都是為了度眾生的需要,这也是一定不可以着相,不可以有我的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奋发向上 发表于 2015-2-25 07:56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正如    師父聖密龍講所开示的,在修行中一定首先是要破除自己分别心,也就是要學会做到无人相,无我相,无眾生相,无寿者相,如果自己不自覺的在着相,那么自己的修行,其实可能也就是有我,还没有真正的能够逹到人我一体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奋发向上 发表于 2015-2-25 08:13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关要还是要做好禁思和禁語。
这也正如    師父聖密龍講中所开示的,要做到不要“搬弄是非”,因爲这不会使自己功德增加,不会令自己放出光来的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奋发向上 发表于 2015-2-25 08:14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一定要學会做到无人相、无我相、无众生相、无寿者相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vmp 发表于 2015-2-25 08:20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在面对避開他,包括还要打他的那些四眾,他依旧是虔誠的贊嘆,還給他们绶纪:我不敢輕於汝等,汝等皆當做佛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gxxhz2010 发表于 2015-2-25 08:56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師父聖密龍講所开示的,在修行中一定首先是要破除自己分别心,也就是要學会做到无人相,无我相,无眾生相,无寿者相,如果自己不自覺的在着相,那么自己的修行,其实可能也就是有我,还没有真正的能够逹到人我一体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灵馨荟萃

GMT+8, 2026-5-24 01:32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1-2023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