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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patricia

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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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朗 发表于 2010-11-13 11:45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第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确保本场所资产安全有效,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社会公益慈善事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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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TLH7458 发表于 2010-11-13 12:21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第六条 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、收益受法律保护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、哄抢、私分、损毁或者非法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、没收、处分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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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TLH7458 发表于 2010-11-13 12:3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为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行为,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和监督,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宗教事务条例》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等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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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TLH7458 发表于 2010-11-13 12:31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
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已于201017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,现予以发布,自201031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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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刚道根 发表于 2010-11-13 13:36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等法律规定的,依法给予行政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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奋发向上 发表于 2010-11-13 21:18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第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确保本场所资产安全有效,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社会公益慈善事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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奋发向上 发表于 2010-11-13 21:19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第六条 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、收益受法律保护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、哄抢、私分、损毁或者非法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、没收、处分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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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朗 发表于 2010-11-14 09:38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为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行为,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和监督,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宗教事务条例》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等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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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朗 发表于 2010-11-14 09:39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宗教活动场所,是指依照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等规定依法登记的寺院、宫观、清真寺、教堂(以下简称寺观教堂)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。

   第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确保本场所资产安全有效,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社会公益慈善事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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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在解脱 发表于 2010-11-14 10:15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
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国家宗教事务局令

7

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已于201017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,现予以发布,自201031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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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在解脱 发表于 2010-11-14 10:16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
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、指使、强令宗教活动场所会计人员伪造、变造、销毁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,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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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hangyi0571 发表于 2010-11-14 10:38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国家宗教事务局令 7

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于201017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,自201031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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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水 发表于 2010-11-14 14:00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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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乐 发表于 2010-11-14 14:24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第三十六条 宗教活动场所注销或者终止时,应当进行清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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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花 发表于 2010-11-14 18:03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
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国家宗教事务局令

7

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已于201017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,现予以发布,自201031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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