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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patricia

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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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在 发表于 2010-11-12 11:14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国家宗教事务局令

7

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已于201017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,现予以发布,自201031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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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在 发表于 2010-11-12 11:18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第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确保本场所资产安全有效,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社会公益慈善事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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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在 发表于 2010-11-12 11:20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等法律规定的,依法给予行政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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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ncsvcm 发表于 2010-11-12 12:07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 1# patricia


   

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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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宇 发表于 2010-11-12 12:56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赞:中国人权进步。
赞:中国宗教信仰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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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光 发表于 2010-11-12 15:39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
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国家宗教事务局令

7

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已于201017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,现予以发布,自201031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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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萍 发表于 2010-11-12 15:52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
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国家宗教事务局令

7

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已于201017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,现予以发布,自201031日起施行。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        局长 王作安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         二○一○年一月十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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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萍 发表于 2010-11-12 15:53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第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确保本场所资产安全有效,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社会公益慈善事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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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iaocao 发表于 2010-11-12 15:57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宗教活动场所,是指依照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等规定依法登记的寺院、宫观、清真寺、教堂(以下简称寺观教堂)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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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萍 发表于 2010-11-12 15:58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
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国家宗教事务局令

7

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已于201017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,现予以发布,自201031日起施行。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        局长 王作安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         二○一○年一月十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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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和敬 发表于 2010-11-12 16:06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第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确保本场所资产安全有效,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社会公益慈善事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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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svch 发表于 2010-11-12 18:16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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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国家宗教事务局令

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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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svch 发表于 2010-11-12 18:19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 1# patricia


   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已于201017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,现予以发布,自201031日起施行。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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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svch 发表于 2010-11-12 18:23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 1# patricia


    第六条 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、收益受法律保护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、哄抢、私分、损毁或者非法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、没收、处分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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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JD 发表于 2010-11-12 18:42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、收益受法律保护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、哄抢、私分、损毁或者非法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、没收、处分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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