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回密码
 注册
搜索
楼主: patricia

持明密教生命實踐:聖密轉世

 火... [复制链接]
金刚学华 发表于 2011-12-1 19:57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金刚学华 发表于 2011-12-1 20:00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金刚学华 发表于 2011-12-1 20:02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小豆豆 发表于 2011-12-1 21:50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〝聖密家庭〞是在神聖戒律規範下,迎接金剛活佛轉世的殊勝〝家庭〞,為〝無相密乘〞初祖 大聖寶 維摩聖者傳下的〝離垢晶瑩、明空自鑑〞的〝持明僧團〞;古今中外聖密行者,以有限生命階段投入無限生命時空的〝庵摩羅淨識〞即身成佛實踐的設施。



從人類整體觀察,永恆生命的存在,似乎被人類某些階層的宗教信仰者所發現。然其究竟實相,則需要人類通過修行,親自體証,親因親果,方可達到〝逮諸總持、遊戲聖通〞,把握〝生命輪迴〞的宇宙總機關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024841005 发表于 2011-12-1 22:10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024841005 发表于 2011-12-1 22:11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024841005 发表于 2011-12-1 22:12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024841005 发表于 2011-12-1 22:14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刘吉新 发表于 2011-12-2 05:37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 1# patricia


    〝持明密教〞生命轉世的設施是〝聖密家庭〞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刘吉新 发表于 2011-12-2 05:38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 1# patricia


    〝聖密家庭〞是在神聖戒律規範下,迎接金剛活佛轉世的殊勝〝家庭〞,為〝無相密乘〞初祖 大聖寶 維摩聖者傳下的〝離垢晶瑩、明空自鑑〞的〝持明僧團〞;古今中外聖密行者,以有限生命階段投入無限生命時空的〝庵摩羅淨識〞即身成佛實踐的設施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刘吉新 发表于 2011-12-2 05:39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 1# patricia


    從人類整體觀察,永恆生命的存在,似乎被人類某些階層的宗教信仰者所發現。然其究竟實相,則需要人類通過修行,親自體証,親因親果,方可達到〝逮諸總持、遊戲聖通〞,把握〝生命輪迴〞的宇宙總機關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刘吉新 发表于 2011-12-2 05:40:15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 1# patricia


    根據漢傳密宗的教法原則,成立〝聖密家庭〞的每一位〝薄伽梵眷屬〞,都應具備〝金剛水晶球〞的清淨品質;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刘吉新 发表于 2011-12-2 05:41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 1# patricia


    令佛性昇起大用的〝正法輪身相〞、〝法性輪身相〞和〝教令輪身相〞體現於聖密家庭之中;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刘吉新 发表于 2011-12-2 05:41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 1# patricia


    中國漢傳密宗堪稱為〝人類文明的精粹〞,成立〝聖密家庭〞,目的為培養人類最優秀的品種,令每一位金剛活佛在聖密宗〝教相、事相、戒相、圓相〞的薰陶之下,瑜伽於 諸天諸佛、瑜伽於 歷代聖祖,在 薄伽梵 師尊〝肇源法性阿絲律耶〞的法性加持之下,不斷領受大佛們的智慧,令小活佛的根器越轉越高,達到〝即身成佛〞、〝現證涅槃〞的〝離垢晶瑩、明空自鑑〞的境地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灵性觉悟 发表于 2011-12-2 08:39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〝薄伽梵眷屬〞,都應具備〝金剛水晶球〞的清淨品質;令佛性昇起大用的〝正法輪身相〞、〝法性輪身相〞和〝教令輪身相〞體現於聖密家庭之中;以聖密行者意識中小小的曼荼羅場構建起偉大的無相聖密曼荼羅場;能量場與能量場之間,一燈燃百千萬燈,燈燈相照,光光相融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灵馨荟萃

GMT+8, 2026-5-25 09:27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1-2023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