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《法華經》出來之前,佛祖在說其祂教法的時候,並沒有說:我現在所說的是一個〝權法〞──權宜之計的法。顯示的都是宇宙真實,但是,相比較而言,到了《法華經》的時期,才把宇宙的真實相〝泄露〞在大家面前。佛祖如果直截了當用宇宙的本來面目說出,很多眾生可能是都不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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顯教的經典是權說,相對於後來所說的密教經典,這是相當地不同。密教的經典就是〝實說〞──按宇宙的實相、按宇宙的本來面目說出。
所以,從十二乘判教而言,我們〝菩薩乘〞是在第三乘;密教開始就是第四乘。第四乘到第十二乘,相對於顯教,九乘密教那是〝實說〞。
第四乘到第十二乘,〝九乘密教〞的前三密乘是〝外三密〞,這三乘,已經開始顯示了密教的思想、教法、教相、事相、曼荼羅、宇宙〝聲數勝法〞、〝隱界聖法〞,實修法以及戒相,顯示祂的圓相。
所謂〝圓相〞就是〝權實之相〞,有權有實,〝開權顯實〞之相稱之為〝圓相〞。
我們從十二乘判教裡頭,已經看到〝權實〞相對等的一些情況,譬喻說是〝聲聞乘〞;聲聞乘是 佛祖住世所說的教法,是究竟的教法。相對於〝緣覺乘〞,緣覺乘相對來說,就是〝實說〞。
〝聲聞乘〞、〝緣覺乘〞相對於〝菩薩乘〞來講是〝權說〞,〝菩薩乘〞就是〝實說〞。
薄伽梵 智及維摩詰 師尊
2012.09.02 星期日 2-3pm
Hobart FM 96.1電臺華語廣播
十二教判 圓滿權實
聖密龍講聖示
《簡本》
昨天的聖密龍講佛教中的重要概念: 權、實。
權是權利的權,實是宇宙實相的實。
權,它有很多的解釋。權實兩字是怎麼樣引出來呢?指《法華經》判為〝圓〞。
所謂圓,就是圓滿的圓。
我們《聖祖經》祂非圓而無所不圓。所以 聖宗聖密龍講就稱《聖祖經》是圓中之圓。
要明白圓中之圓的道理,就要研究〝權實〞。
在古印度沒有〝圓教 Sutra〞,或者也沒有中國漢文所謂的圓教經──只有《圓覺經》。
理解這〝圓〞?實際上就是理解〝權實〞。
〝開權〞,〝開權顯實〞。簡明地判釋,是指:〝開除權教的執著,顯示聖教的真實義。〞
〝開權之開〞包含著〝開除、開發、開拓〞等等的意思。
這種〝權實〞對等的思想,實際上在佛教中間比比皆是。所以進入了密教,前面三乘:〝聲聞乘、緣覺乘、菩薩乘〞,相對於密教而言,又是〝權說〞,第四乘開始密乘就是〝實說〞。
所謂〝開除〞,跟世間法意義的〝開除〞不同。宗下而言,〝開除〞就是指除掉每人的執著---俱生我執。
所以,〝權說〞、〝實說〞,這裡頭對前三乘沒有任何的貶義,不是要講前三乘不好,而是講前三乘運用了〝權說〞,面對著八萬四千根器的眾生,因為根器不同,所以才設立前三乘的顯教──才能夠救渡不同根器的眾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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