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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理解聖密宗所講的〝圓教〞思想,我們首先來回顧《法華經》。我們考察《法華經》,祂所貫穿的思想、邏輯思辯,就八個字──〝開權顯實,發跡顯本〞。
〝開權〞,〝開權顯實〞。簡明地判釋,是指:〝開除權教的執著,顯示聖教的真實義。〞 〝開權之開〞包含著〝開除、開發、開拓〞等等的意思。
所謂〝開除〞,跟世間法意義的〝開除〞不同。宗下而言,〝開除〞就是指除掉每人的執著---俱生我執。
所謂的〝權〞是指為了消除〝俱生我執〞,分別根器、因緣、情況、因果而使用的〝救渡方法〞,而所〝權宜用計〞的權。 |